监司互察
宋制,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,发运监司按察奏,发运监司互相察觉;其经略、按抚、发运监司属官, 听逐互行按举。诸所部官有犯,监司、郡守依法按治,不得倚阁俸给, 仍许诸司互察。”
宋制,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,发运监司按察奏,发运监司互相察觉;其经略、按抚、发运监司属官, 听逐互行按举。诸所部官有犯,监司、郡守依法按治,不得倚阁俸给, 仍许诸司互察。”
见“编修敕令所”。
通常指皇帝身边的近臣,包括朝廷官吏和宦官。朝廷官吏多指御史、给事中等,宦官有御前近侍,如打卯牌子、御前牌子、答应长随、尚衣、尚履等。国君的亲近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近侍纳言左右。”
宋朝乡役名。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,以一百家为一大保,设大甲头一人,负责治安。
见“焕章阁”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置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·及大通三年》。
官名,清朝末年置,掌主交通政令,汽行舟车,电达文语,无所不综,以利民用。其属船政司部中掌议船律,兼司营闢厂坞,测量沙线。路政司郎中掌议路律,兼司厘定轨制,规画路线。电政司郎中掌议电律,兼司官商局则例,
①清初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之合称。后金天聪十年(1636)三月,改文馆设。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、诏令,编辑史书,纂修实录,撰拟祝文、诰命、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、祭文,
见“巡城御史”。
官名。突厥默啜可汗置,位小可汗下,以其侄默矩为之,统兵二万,攻唐朝陇西。
官名。元大都留守使所属有犀象牙局,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,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,以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、直长司吏各一人;领雕木局与牙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