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政司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,掌盐政等事。参看“盐务署”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为盐政司。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等员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,掌盐政等事。参看“盐务署”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为盐政司。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等员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掾。西晋初不置,杨骏太傅府增设,长官为属,司马伦相国府又加设掾。西晋末,司马睿镇东丞相府亦设,长官为参军。官署名,三国魏置,为相府诸曹之一,掌车,其长官为掾。西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大理寺长官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大理卿为大理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大理寺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,置判寺事一人、兼少卿一人为正副长官,建隆二年(公元
清代科举之制, 凡生员科试一、二、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,其余因故未考者,以及在籍之监、萌、贡生名不列于学宫,不考科试者,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,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。
官名合称,即廷尉左平和廷尉右平,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平(评)诏狱,西汉左、右平皆置,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府局次官,皆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
军事机关名,隋朝置,掌侍卫左右及宿卫,供御兵仗。其官有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并各置长史、司马、录事、参军事等官,属下有仓曹、兵曹、铠曹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。
官名。战国燕置。掌监制陶器的工官。分左陶尹,右陶尹。见《季木藏匋》。战国时燕国设置,为制作陶瓦之官,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《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》中谓发现陶片中有“廿三年十月,左陶尹,
官名。宋置,为转运使、转运副使的兼职,掌修河防之事。《宋史·河渠志二》载:“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始置疏濬黄河司。……将自卫州(治所在今河南省汲县)濬至海口,差范子渊都大提举,……官吏奉给视都水监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:与帐司共掌攒造帐册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医治畜兽等事。置使、副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