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皇上

皇上

即皇帝、天子。臣民对皇帝称“皇上”。陆机《皇太子宴元圃宣猷堂赋诗》:“皇上纂隆,经教弘道。”


皇帝的称谓。陆机《皇太子宴元圃宣猷堂赋诗》:“皇上纂隆经教宏远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谏

    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为中谏”。

  • 掖直郎

    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,秩正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八品上,称掖直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商部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置,为商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商部”。

  • 三司河渠案

    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
  • 隶副奏折

    文书名。即奏折之抄件。详“奏折”。

  • 司巫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司巫中士二人,为巫官之长,总群巫之事。巫者,指祷鬼神而替人治病消灾、请福、免祸为业的人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置司巫中士,正二命;司巫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太祝下大夫。

  •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,仁宗皇庆元年(1312)由和林等处行中书省改置,省治和宁,辖和宁路、称海宣慰司及镇戍、屯田、造作、仓廪、驿站等机构,辖境包括今蒙古人民共和国、内蒙古部分地区及苏联西伯利亚地区

  • 主管太医局

    官名。南宋太医局置,以京官充任,从八品,为太医局次官,位在判太医局下。

  • 地方法院分院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,得设地方法院分院。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,而组织较简单。分院亦置院长,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,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。

  • 右大理监

    官名,即廷尉监。掌刑狱审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。秩皆千石,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。”参看“大理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