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司问事谒者
官名。唐朝诸王府皆置,各一人,正七品下,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。武则天时废。
官名。唐朝诸王府皆置,各一人,正七品下,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。武则天时废。
官名。又称“御戎”。春秋晋置。掌驾驭兵车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,使为戎御。”
官制用语。北宋前期,官员带大学士、学士等衔者,于本官俸禄外又给添支钱,若出为外官,再加给职钱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在京职事官除本俸外,皆有职钱,以寄禄官高下分行、守、试三等给,不称行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佐助典试官掌理典试事务。
官名。汉朝郡国职掌文化教育之属吏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东汉河南尹所属员吏九百二十七人,其中文学守助掾达六十人。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管文化教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诸曹各有书佐,干主文书。”注
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设于州或土州内。从六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长宫。见“总统府翊卫处”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管理盐政,唯四川省设盐茶道,管理盐政、茶叶和马政,亦称盐茶马道。
元地方官署名。秩同二品,职掌同宣慰使司都元帅府。设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参见“宣慰使司都元帅府”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,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,属于法律科目。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, 宋于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置明法科,兼习三小经。景
官署名。明清稽察京师地方之机构。明正统十三年(1448)置,分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巡城御史。掌提调锦衣卫、五城兵马司维持地方治安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置,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分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