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畿县令

官名。唐制以京旁之县为畿县,京兆府领县二十,其中长安、万年二县治所均在京师城内,称为赤县,其余咸阳、兴平、泾阳、渭南、高陵、同官、蓝田、鄠、好畤、武功、华原、美原十二县均地邻京师四周,称为畿县;河南府称东都,领县二十,其中河南、洛阳二县为赤县,其余偃师、巩县、阳城、王屋、登封、河清等十八县,以地处东都四周,亦称畿县;太原府称北都,领县十三,太原、晋阳二县为赤县,其余太谷、文水、榆次、盂县、交城等地处北都四周之县为畿县; 见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。畿县令掌畿县的政令,员额一人,秩正六品上,其地位品秩低于赤县令。属官有丞,主簿,尉;吏员有录事、史,司功佐、史,司仓佐、史,司户佐、史、帐史,司法佐、史,司士佐、史,典狱,问事,白直,市令、佐、史、帅;儒学有博士、助教、学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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