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唐朝十六卫之左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除府字。
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。隋朝有道观监、丞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以后改为玄坛监、丞,隶鸿胪寺。唐朝置诸寺观监; 每寺观有监一人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置崇玄学,德宗贞元四年 (788)置左、右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。初二人,正六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。大理寺自明朝始分设左、右二寺,分理刑狱。二寺分工,明初多次变动。永乐定都北京后更定为左寺管南北两京刑名,右寺管顺天府、应天府、南北直隶和各省刑名。万历九年(1581),以二
① 举荐。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。后世因之。有察举、荐举、奏举等名目。② 宋朝科举制度,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,作为一举。一举约三年。凡举人应试,均需登记举数。乡试达到一定举数,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,直赴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有韦氏,孙诒让《周礼正义》说:“《一切经音义》引《字林》云:‘韦,柔皮也。”盖此工专治柔熟之韦,与鲍人兼治生革异。”北周仿其职置韦工中士,正二命;韦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官名。隋始置此官,属大理寺,掌平决刑狱。其后历代相沿,至清末废。民国初设平政院,院置评事数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》。
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属官,置一员。宋朝沿置,掌以编年之体记叙帝王世系而记其历数,辨皇族亲属昭穆之序,以侍从官兼任。太宗淳化六年(995)设玉牒所,置官,真宗咸平(998—1003)初始创规制,大中祥符九年
官名。十六国大魏冉闵置。统军出征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下》: “(冉)闵遣尚书左仆射刘群为行台都督,使其将王泰、崔通、周成等帅步骑十二万次于黄城,闵躬统精卒八万继之。”
见“漕试”。宋代科举考试方式之一,即“漕试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