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头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
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充保甲法,次年规定每甲轮流派保丁行甲头以代户长催税。(2)宋代乡兵的小头目也有以甲头为名的。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
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充保甲法,次年规定每甲轮流派保丁行甲头以代户长催税。(2)宋代乡兵的小头目也有以甲头为名的。
即“平尚书事”。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: 董厥由尚书令“迁大将军,平台事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机构。雍正八年(1730)设。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,按时汇奏。同时,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“课程”。长官为管理大臣,无定员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。其下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万户府下镇抚司官。二人,蒙古、汉人参用。上万户府所属为正五品,中万户府从五品,俱金牒; 下万户府所属正六品,银牒。明朝于各卫镇抚司设,二人,从五品,掌本卫刑名。设于千户所千户下二人,
官类名。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除普通部员与技术部员外,复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,设有各种特别部员。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设置情况不详,北洋政府成立后,定编纂、视察、视学为特别部员,设置与否及员额多寡,视各部情形而
即“弘义宫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。北皮室军长官。多以勋戚及亲信大臣任之。
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《魏书·太宗纪》:“车驾自大室西南巡诸部落,赐其渠帅缯帛各有差。”渠通巨,渠帅即大帅,也称渠率、渠长、渠魁,一般用于敌军主将或地方少数民族首领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用兴法,诛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辽朝官。
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永传》:“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,步辅汉大将军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所属掌管仓场盐课的机构,设大使一人以掌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