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府典仗
官名。明置,属“王府仪卫司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置,属“王府仪卫司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司令二人。掌受四方章奏。不久即罢。后改置通政使司。
宋朝学校考试名。县学生入学满三月,未犯上二等罚,许于次年正月赴州学补试,合格者补入州学外舍,因每年补试一次,故名。三赴此试不能升入州学者,即取消学籍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官府供使役的小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也。”郑玄注:“庶人在官,谓府史之属。官长所除,不命于天子国君者。”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时王莽为宰衡,掾史为宰衡府诸曹长官,分掌本曹事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(莽)上书言:‘臣以元寿二年六月戊午仓卒之夜,以新都侯引入未央宫;庚申拜为大司马,充三公位;元始元年正月丙辰
官名。金代诸总管府(府尹兼领者)设此官,位在都总管下、副都总管上,从四品,掌通判府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总管府》。
官名。乡官。春秋齐国置。掌闾门开闭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置闾有司,以时开闭,闾有司观出入者,以复于里尉。凡出入不时,衣服不中,圈属辟徒不顺于常者,闾有司见之,复无时。”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置,驻塔尔巴哈台(今塔城),掌塔尔巴哈台的军政。其后又置领队大臣一人,掌额鲁特部落游牧之事。属官有印房章京,管理粮饷司员及笔帖式等。
官名。战国燕置。掌监制陶器的工官。分左陶尹,右陶尹。见《季木藏匋》。战国时燕国设置,为制作陶瓦之官,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《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》中谓发现陶片中有“廿三年十月,左陶尹,
大理院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大理院书记厅。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,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、刑事一至二科,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。
太平天国朝上职官之统称。永安建制始设,各有专职,且分工极细。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。如负责后勤供应者,有“总圣库”,主接受各军官搜得之金银财宝,职同将军;“总圣粮”,主收发粮食,职同检点;“总油盐”主收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