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编查会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一日公布的《法律编查会规则》规定,设会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兼任;副会长二人,由会长聘任;编查员若干人,由会长聘任;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,事务员,至多六人,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;顾问若干人。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改为“修订法律馆”,参见该条。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一日公布的《法律编查会规则》规定,设会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兼任;副会长二人,由会长聘任;编查员若干人,由会长聘任;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,事务员,至多六人,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;顾问若干人。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改为“修订法律馆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 北齐司农寺大囿部长官, 属钩盾署。
泛指祠祀诸官,掌祠祀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长安置祠祀官、女巫。”参看“祠祀令”、“祠祀丞”、“祠祀长”等条。
官名,汉置,为都船狱令属吏,掌都船狱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少为廷尉书佐,都船狱史。”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间置于中尚署,掌以检校进奉杂作,多以少府监及诸司五品以上官为之。昭宗天祐元年 (904)停。官名。唐开元以后于中尚署令之外,另设中尚使,以检校进奉杂作,多以少府
女官名。金置此官,正九品,掌御医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保荐人员的审查机构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首都,设委员长一人,由国务卿兼任;副委员长一人,由大总统特派;委员八至十二人,由大总统于简任文职中派充。甄用方法分文书审查和询问审查两种。文
官名,王莽置,属大司空,位孤卿,与其他八卿分掌中都官诸职。若,顺也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武官名,汉元帝初元元年置,俸二千石,掌屯兵抚护西域诸国。属官有丞、司马、候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“戊己校尉”注:“有戊校尉,有己校尉……处西域之中抚诸国也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修故局”。官名。北齐武库署令的属官,掌领工匠修理故甲等事。
官名。汉朝郡县官府所属功曹之长,亦称功曹、主吏。主选署功劳、职掌吏员赏罚任免事宜。由守、相委任,职统诸曹,在诸曹掾史中地位最高,甚至权逾郡丞、长史。三国时郡及晋朝不开府将军、太子二傅、特进、郡县置。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