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治中

治中

① 官府案卷文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天府》:“凡官府分州,及都鄙之治中,受而藏之,以诏王察群吏之治。”郑玄注引郑司农说:“治中,谓其治职簿书之要。”②官名。治中从事(史)省称,汉朝为州之佐吏。秩百石,主选署及文书案卷,有书佐。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。晋亦置。魏晋之世,治中身分虽低,职权极重。东晋南朝治中、别驾虽地位尊崇,但职任日见削弱。南朝宋治中掌众曹文书事,多以六品官为之。齐同。梁扬州治中九班,他州分五等,高者七班,低者一班。陈扬州治中六品,他州高者六品,低者九品。十六国前凉置。北朝北魏亦置,州或一至三人不等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司州治中为从四品下,他州治中自正五品至正七品不等,治中多迁别驾。北齐司州治中从四品下,上州治中正六品下,中州从六品下,下州无。北周三万户以上州治中四命,一万户以上州正三命,五千户以下州三命。自汉、魏晋以来,治中例用本地人,由刺史自辟,后渐由中央敕用。自北周始,合州衙军府佐吏为一。隋朝初年于诸郡置,开皇三年(583)改司马。唐朝初年亦称治中,永徽(650—655)时又改司马。明朝时为顺天、应天府尹佐官,正五品。参理府事。清朝顺天府沿置,应天府亦置,位于府丞之下,正五品。顺天府所属,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为三员,六年,省二员,留一员,遂为定制。奉天府所属一员,康熙二年(1663)设,光绪二年(1876)省。职掌佐府尹、府丞掌府事,纪纲众务,兼乡会试场务。


官名。汉置,为州刺史的佐官,又称治中从事、治中从事史。掌文书案卷,或主财谷簿书。隋以治中为郡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州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下·刺史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·治中》。明、清京府也置治中,正五品,为府尹佐官,掌协助府尹、府丞处理府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、奉天府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清理财政处帮提调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二人。正四品,以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,稽核处务。

  • 中军司

    即“中军师”。晋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

  • 郡佐

    郡守(太守)属吏的泛称。秦和西汉郡守属吏有丞,为郡守之副;边郡有长史,掌兵马;郡尉佐郡守典武职甲卒,秩比二千石,汉景帝中二年改称都尉。到东汉,郡太守的属吏除丞(边郡丞为长史,掌兵)、都尉外,还有功曹史

  • 明发

    清朝雍正(1723—1735)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。凡皇帝上谕中属于一般例行政务可以公开的,均交内阁传抄执行,称为“明发”。凡以此下发之谕旨,首书“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”或“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

  • 左监门府将军

    官名。隋朝置,一员,从三品,为左监门府长官。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左监门府郎将,正四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复名左监门府将军。

  • 法部监医副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九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
  • 上京提举皇城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管理上京 宫城。设提举、同提举领司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本京城墙及修缮等事,不常置。其官有提举一人,从六品;同提举一人,从七品。其属有使、管勾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
  • 小御正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
  • 神乐观左知观

    官名。清朝太常寺神乐观之属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左、右各一人,正八品。乾隆七年(1742)兼隶乐部,八年裁。

  • 军中典官

    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员之统称。攻克永安(今广西蒙山)前后设。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方位军每军设三十五人,职同监军。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。如负责文书者,有“宣诏书”,主全军册籍; “疏附”,主递文书。负责后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