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苑监丞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秦朝治粟内史,西汉大农令、大司农及水衡都尉均置,员一人,为均输令副职。又,水衡都尉所属上林令亦置,员四人。官名,为均输令之贰,详见“均输令”条。
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明昌五年(公元1194年)罢都水掾,设勾当官二人,兴定五年(公元1221年)设四人,备分治监差委。
东宫官名。东汉太子属官有中允,后不置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改太子中舍人置,高宗永徽三年(652) 改内允,旋复旧名。龙朔二年(662),改为左赞善大夫。咸亨元年 (670),复置。其后以二员
武官名。南朝置,见“侠毂队主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。有管理司法审判,行政审判的职权。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、最高法院、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;设秘书、参事两处。长官称院长、副院长,由国民
清朝县典史别称。
参见“山金司”。
官名,为左都尉与右都尉的合称。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,为高级武将,掌帅军作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卑陸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译长各一人。”
太仆寺卿的别称。因驭者在车的左前方,故称左驭,而太仆寺卿是管车马的,因而称太仆寺卿为左驭。唐孙逖《授王昱太仆卿制》:“俾升荣于左驭,仍受任于北京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职掌不详。参见《三国志·孝严传》裴松之注引《(诸葛)亮公文上尚书》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、驻守或地方治安等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(亮曰)是臣不敏,言多增咎。”注:“亮公文上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