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》的规定,外交官、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,襄校官
蒙古语,意为“十”,或用以称十户,参见“牌子头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名,改西绫锦副使置。五年,改名保痊郎。宣和元年(1119),又改平和郎。从七品。医官阶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改西绫锦副使为保和郎,作为医官阶官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管国子监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国子监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置,员额二人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领国子监事。元丰改制,始废判国子监
即“和硕额驸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医正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僧官。《隋书·百官志(中)》:“昭玄寺,掌诸佛教。置大统一人,统一人。”参见“都统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文宗天历二年(1329)正月,秩从二品,掌左钦察卫、右钦察卫、龙翊卫三支钦察卫军。次年六月,改为大都督府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大、小麦的收藏和保管,下设麦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。时间为一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、三分之一以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