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四人,正六品。下设照磨一人,正九品,司狱一人,从九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
官名。秦置佐弋,意为佐助弋射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有佐弋竭。佐与左同,汉代改称左弋,除掌弋射之外,还兼造一部分弓弩,以供边郡的需要。《居延汉间释文》中有“左弋弩力六百廿”的记载。左弋有令及丞,属少府。
十六国后赵所定选举科目之一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》: “(石勒)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、至孝、廉清、贤良、直言、武勇之士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从六品,副使从七品。属太府监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太府监·太仓使》。
即“太仆卿”。官名。为太仆寺长官。参看“太仆寺”条。
亦作莫府。将军出征时的府署。战国置。将帅出征军还则罢,治无常处,故以帐幕为府署。幕府省约文书图籍。后世沿称,亦作为将军府、将军的代称。五代时指节度使府。后唐: 诸道开置幕府,除节度副使、两使判官由中央
官名,汉置,为将作少府属官,掌治宫室。成帝阳朔三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,参看“将作少府”条。
官名。①战国秦置,为执掌法律条文官吏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 “遇民不修法,则问法官。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。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。吏知其如此,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,民又不敢犯法。”后用以称法司之官。②明朝道
官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下属各处之长官。主管各处事。如陆军部所属审计处、军学处,各设处长一员。官名。辛亥革命后,以处长为处的主官。参见“处”。
宋朝尚书省吏部俗称。当时吏部除官,多用例破法,或因例立法,故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