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庭仪礼司右司副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优异,仅次于新班遇缺先、新班遇缺。序补五缺一周,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,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
官名。南齐置,掌管含德殿事务。苟励曾任此职。见《南齐书·张欣泰传》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仆,为考工令副职。员一人,秩六百石。助令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,及主织绶诸杂工。官名,东汉置,属太仆,秩六百石,为令之副,掌佐令作兵器弓弩、刀铠之类,并掌织绶杂工,员吏一百零九人。见《
官名。金置,见“登闻鼓院”。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
① 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。《魏书·元顺传》:录尚书事元雍“昧爽坐都厅,负尚书及丞郎毕集。”即“都堂”。② 宋朝诸路州、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,改名签厅。③宋朝宰相治事之所。徽宗宣和
官名。清代在库伦地方设办事大臣与帮办大臣各一人(内一人由蒙古王公、台吉兼任),掌外蒙古地方对外贸易事务,属官有印务处印房章京、笔帖式及效力行走的蒙古笔齐业郎等;还有理刑司员、管理商民事务司员。此外,分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左备身府置,又称左骁骑,为十二卫之一。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统诸鹰扬府府兵; 置护军四员,掌副贰将军,寻改武(虎)贲郎将,又置武(虎)牙郎将六员,有长史、录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殷商置。武官。参与商朝对外族的征伐,及王室田猎活动。《殷虚文字甲编》第三九一三片:“壬戌卜, 贞, 马亚呼执。《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》第四七七四片: “贞,其令马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