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庭仪礼司右司丞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,二人,正九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丞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,二人,正九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丞”。
杂号将军名,东粤王馀善置。《汉书·闽粤传》:“馀善闻楼船(将军)请诛之,汉兵留境,且往,乃遂发兵距汉道,号将军驺力等为吞汉将军,入白沙、武林、梅领,杀汉三校尉。”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文官处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与木作、瓦作、东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太平天国官类名,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。见“典官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沟渎浍池水利的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雍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沟、渎、浍、池之禁,凡害于国稼者,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,秋令塞阱杜擭,禁山之为苑泽之沈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西晋时此职多驻幽州,为幽州地区军政长官,兼管乌丸事务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定为四品。十六国前秦、西凉亦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宁远将军等五号将军代此。但梁元帝时,仍拜徐度为此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,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,员一人,从五品上。置员外郎为副贰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司计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故; 玄
周朝各级官长泛称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”。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于军务繁多、地位冲要之处置。简称行都司,制同都指挥使司。设都指挥使一人,正二品,都指挥同知二人,从二品,都指挥佥事四人,正三品,及经历司经历、断事司断事等官。共有陕西(驻河州)、山西(驻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