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锻工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置名。清末新设的外务部、民政部、度支部、邮传部、陆军部等下属机构。详见各该部参议厅条。(1)清末各部通设机关。审议本部法令及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正四品,参事四人。(2)北洋政府时期步
海关工务部的一科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九品上,其职不详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腐烂尸骨和国家有关掩埋弃尸的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蜡氏,下士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除骴”,“掌凡国之骴禁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掩埋尸骨和清除道路不洁之物
官名。西域东女国宰相
官名。西周置。管理场圃的官吏。《同簋铭》:“王命同左右吴大父,司场、林、虞、牧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场协入。”韦昭注: “场入掌场圃,委积珍物,敛而藏之也。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金文作“易”或“陽”。
官名。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,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,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。金朝于京兆、咸平府置,掌巡捕盗贼。
宦官名。宋朝入内内侍省置,位在祗候高品上,为祗候班最高一阶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名祗候侍禁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置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改名祗候侍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。简称督捕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