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郎
唐朝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。《唐会要》卷五五《中书舍人》: 宣宗大中六年(852)六月敕,“每选知制诰,于尚书省六行郎中官选择有文学行实、公论显著者,以备擢用,不得偏取前行正郎。”
唐朝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。《唐会要》卷五五《中书舍人》: 宣宗大中六年(852)六月敕,“每选知制诰,于尚书省六行郎中官选择有文学行实、公论显著者,以备擢用,不得偏取前行正郎。”
官名。元朝在商货经过的地方抽分场提领所(收税机关),每所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,负责抽(收)税工作。官名。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柴墟东西口、海州新坝、北砂太仓、安河桃源、太湖东西口、时堡兴化、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齐本纪上》:“(高欢)累迁第三镇人酋长。”一说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见“通译官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,各二人,正八品,掌规谏讽谕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收藏御用弓矢戎具及细铠具装、枪旗刀剑斧钺器械,设勾当官,以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归隶卫尉寺。官库名。宋代卫尉寺所属有内弓箭库、南外库、军
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年(486)“二月甲戌,初立党、里、邻三长,定民户籍。”(《魏书·高祖纪下》)五家立一邻长,五邻立一里长,五里立一党长。负责核对户籍,征发赋役。最初可复三夫兵役,后改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部院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财政处、户部改设。掌理全国财政,管理田赋、关税、榷课、漕仓、公债、货币、银行及会计度支一切事宜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
官名。明清詹事府所属机构右春坊之职官。与右庶子、右谕德等共掌记注、纂修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。二十五年,改詹事院为詹事府,始为詹事府右春坊属官。额二人,正六品。虽沿古制为太子东宫官属,实仅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三品蕴位。属流外官,地位很低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印铸局、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。位艺师之下。各有专长,分别掌治专门职业。如农工商部艺士均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,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,八、九品不等,无定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