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纪郎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八品。
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九品上,称正纪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八品。
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九品上,称正纪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驾驭战车。《善斋吉金录》卷一四页四著录战国官印文: “左仆囗鈢。 ”刘体智释注: “周制一车,左为仆,右为戎。戎右,故此称左仆。”
唐代不备防人处城门及仓库门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城及仓库门各二人;须守护者,……每城门各四人,仓库门各二人。其京兆、河南府及赤县大门各六人, 库门各三人,……其州城城郭之下户数不登者,通
爵名。战国魏、秦皆置,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,也称七大夫。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,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,可与县令、丞分庭抗礼。文帝以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。爵名,战国时秦、魏都有此爵。
官名。春秋齐置。太史属官,掌书国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大史书曰: ‘崔杼弑其君。’崔子杀之”。“南史氏闻大史尽死,执简以往。”《新序·节士》:“(齐崔杼杀太史)南史氏,是其族也,闻太史尽死,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掌太子饮膳,隶储政院,设于文宗天历二年(1329)。置卿四员,少卿、丞各二员。官署名。元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置,属储政院。秩正三品,掌皇太子饮膳之事。设卿、少卿、主事、
乡里断事场所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命地方里邑置。凡十恶、奸盗、诈伪、干犯名义、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劝戒。里老人、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。乡里调解机构。明代设
官署名。民国置,直属大总统,掌管农林、水产、牧畜、工商、矿冶等事。置总长、次长各一人,所属有总务厅及矿政、农林、工商、渔牧四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分设为农矿部和工商部,不久又合并为实业部。官署名。北洋政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初名典祠,后改奉祠,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奉祠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,典乐一人,正九品。掌诸王府祭祀乐舞。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:与帐司共掌攒造帐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