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下都尉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《江表传》:“(孙)皓以(何定)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,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(《三国志·三嗣主传》裴松之注引)
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买酒买米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》:“皓以其恶似张布,追改定名为布。”注:“《江表传》:定,汝南人,本孙权给使也,后出補吏。定佞邪僭媚,自表先帝田人,求还内侍,皓以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。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《江表传》:“(孙)皓以(何定)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,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(《三国志·三嗣主传》裴松之注引)
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买酒买米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》:“皓以其恶似张布,追改定名为布。”注:“《江表传》:定,汝南人,本孙权给使也,后出補吏。定佞邪僭媚,自表先帝田人,求还内侍,皓以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。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天文星历,观测其变异而测吉凶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保章氏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八人”,“掌天星,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,以观天下之迁,辨其吉凶。以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由本部左、右丞兼充。掌提挈全局事务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。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(或其他职),并得同时减俸;非经两年,不得进叙。
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食医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食医”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食医中士二人,主管调配饮食的寒温、滋味、营养
伎术官名。见“奉上太医”。
见“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四年(1641)置,为武科名目,以选任武才,应付农民起义。诏下,无有应者。
官署名。唐朝仗内六闲之一,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(695)始置,其马于闲厩中最良。唐代养马的机关名。其长官为飞龙使,总理厩事。参看“飞龙使”条。
官名。唐朝置于边疆地区,掌安抚边民。北宋或置,掌招降、安抚、讨伐之事。南宋初多置,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,招抚陷金军民。官名。南宋有此官,不常置,掌招降抚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招抚使》。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