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左散骑常侍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场用语。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。常指长史,如分置左、右,则以左长史居首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,改内侍官景福殿使置,为寄禄阶官,正五品。金朝为内侍官二十五阶之第三阶,从四品下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定为散官,从四品内官得授此阶。官名。宋代武职自太尉至下班祗应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兵员调查征募,兵役宣传奖惩,在乡军人的管理,出征军人家属的优待,防空及救护,保安,军事征用、兵要地图调查。因与县国
见“缮珍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属徽政院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升缮珍司置,次年复为缮珍司,详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初设置,掌两浙盐政。下辖四分司: 嘉兴、松江、宁绍、温台。设都转运使一人,从三品,同知一人,从四品,副使一人,从五品,判官无定员,从六品,及经历司经历、知事、各盐课司、盐仓、批验所大使、副使
官名。北魏始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第六品中,二十三年改第七品上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权置,五品。崇祯十六年 (1643) 于襄阳定制,中营制将军下设正、副、左、右四人,左营制将军下设一人,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枢密院,掌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,兼行招军捕盗赏罚之事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招军捕盗赏罚,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。而禁军转员,则各随其房
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粮食储备及调节事项;农商工业的改良及保护事项,劳工行政事项,造林垦牧渔猎的保护及取缔事项,合作社及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事项,教育文化事项,育幼养老济贫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置于陕西察罕脑儿,掌该处粮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食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① 官府礼法。《管子·侈靡》: “官礼之司,昭穆之离。”② 官吏对上级长官的赠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