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太师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南海郡中宿县置,当为职掌陂湖水利的机构。官名,汉朝南海郡中宿县有此官,掌水利之事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南海郡》:“博罗、中宿有洭浦官。”
官名。宋朝都督、招讨使、宣抚使、经略安抚使之属官。原名管勾机宜文字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。掌管机要文书。军事幕职名。南宋置,见“管勾机宜文字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,汉置,属京兆尹,佐厨令掌厨食事务。参看“厨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设置,属卫尉寺。掌京城及诸门士兵。
官名。即太子少詹事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詹事府为端尹府,少詹事为少尹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詹事府为宫尹府,少詹事为少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
官署名。宋朝始置。初为茶场司与买马司合称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)始置官管理成都收买茶货,以供秦凤熙河路买马之费,遂置茶场司。元丰四年(1081)合二司为一司。宁宗庆元六年(1200)以提举茶事兼理马
文散官名。金置,秩从四品下。
官名。辽置,为兴中府的长官,属南面大蕃府官。咸雍元年(公元1065年)杨绩曾任此职。其下设同知、判官。所属兴中府学置博士、助教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