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事员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
禹时部落联盟所属部落酋长之一。《国语·鲁语》:“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,防风氏后至,禹杀而戮之。”群神谓主山川之君,即各地部落酋长。防风氏部落在今浙江省武康县境内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功赋之政令,凡年龄自十八至六十四者,皆须纳赋。下设司赋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汉初王国置少府,掌税收以供王之所需。景帝中五年省少府等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初由王国自行辟除,掌王国的财富。景帝中五年(公元前145年)省。
官名,也写作“尉候”,秦、汉有此官,掌瞭望敌情、烽火报警等。《北史·尉景传》:“秦汉置尉堠官,其先有居此职者,因以氏焉。”《北齐书》“尉堠”作“尉候”。
官名。春秋楚置。主管百工的长官,兼领兵征战。《国语·晋语》云: “王使工尹襄问之以弓。”韦昭注: “工尹、楚官。”《左传·文公十年》: “王使为工尹。”杜预注: “掌百工之官。”战国赵、燕设大工尹、右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爟下士二人, 掌理用火的政令,国中有失火的或擅自焚烧野草的,要加以刑罚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火中士,正二命;司火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兵部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