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谕
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“上谕”。因用朱砂写成,故名。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,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,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,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。另外,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朱笔修改叫“朱批谕旨”。这些谕旨颁发执行完毕后,必须缴回,存于宫中。
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“上谕”。因用朱砂写成,故名。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,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,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,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。另外,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朱笔修改叫“朱批谕旨”。这些谕旨颁发执行完毕后,必须缴回,存于宫中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)置,职比中散大夫,无常员。后罢。
见“户部提举管勾官”。
北魏镇府僚属。《北齐书·神武帝纪》记北魏时神武帝皇考树不事家业。“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,养于同产姊婿镇狱队尉景家。”
官制用语。地方长官任期满限,称更满。《魏书·韦阆传》: “(韦崇) 出为乡郡太守,更满应代,吏民诣阙乞留,复延三年。在郡九年,转司徒谘议。”
大都督府所属京城侍卫军组织。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公元1286年)以钦察人组成钦察卫, 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分为左右卫,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拨隶大都督府。定置达鲁花赤一人,都指挥二人,俱正三品
① 官制用语。汉代有“三互法”,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,为官不得相临,以避嫌疑。唐代宗广德二年(764),令中书、门下两省五品以上,尚书省四品以上,御史五品以上,诸同正员三品以下及诸王、驸马等,其亲属及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卫军司”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官员、命妇进呈后妃、东宫的文字。
官名。汉朝中央及州郡官府均置,典领文书簿籍,经办事务。丞相或三公府称黄阁主簿,录省众事,职权甚重。三国魏末丞相府置,员四人。西晋初三公及位从公者加兵,始置主簿。东晋则诸公皆置,员二人。与祭酒、舍人主阁
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直接办事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在抗日战争期间其编制几经扩大,编制最大时期为一室三处:侍卫长室,专管委员长的警卫侍从,所辖警卫大队相当于一个营的兵力。第一处分设第一至第三组,第一组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