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作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。与石作、瓦作、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。与石作、瓦作、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于詹事府,与家令寺、率更寺合称三寺,长官为太子仆,佐官有丞,领厩牧署。隋朝置仆一员、丞一员,掌宗族亲疏、车舆骑乘,领厩牧令。唐朝沿置,仆一员、丞一员、主簿一员,掌车舆、乘骑、仪仗、丧葬,
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官名。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;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,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、司天台监之下,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官名。清朝道录司主官。掌天下道教之事。天聪五年 (1632) 设,一人,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正一等街。
专门学校名。原名警官高等学校,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北洋政府创办,校址设在北京,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,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《警官高等学校规程》规定,警官
官署名。宋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中置,掌管公田。先后由杨戬、李彦主管,民间良田多被指为天荒而拘没入官,强迫原业主承佃,输纳公田钱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大鸿胪副贰、协掌典礼司仪、爵位封授削除等事务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四品上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司长官,掌田猎方面的事务,下设小田正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犬中士、司迹中士、弋禽中士、捕兽中士、掌皮中士、弭妖中士、剪蠹中士、庶蠹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
官名。北魏王、公、侯、子国皆置。职比家丞,总统臣吏。
官制用语。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,自开缺之日,停给俸银,称住俸。又,京官外出公务,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,本人在外另得俸饷,称“行俸”,亦名住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