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字科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小学、文字学科目。先口试,通过以后再试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墨义二十条,通十八为及第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小学、文字学科目。先口试,通过以后再试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墨义二十条,通十八为及第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川泽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泽人纳材苇。”官名。掌管川泽水草地区。《礼记·月令·季夏之月》:“命泽人纳材苇。”
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
爵名,也写作“上间爵”。意即功使上闻,名通天子。详“上间爵”条。
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,改府的州,其州院亦改称府院,职掌则相同,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,府院则为司录参军。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。参见“州院”。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参见“明保”。
①公文制度。唐朝敕书皆用黄纸,下两省议决,凡有更改,再以黄纸贴之,故名。宋朝奏状、札子皆用白纸,有意所未尽,别以黄纸书写附贴于后,亦名。明崇祯时 (1628—1644) 由官员本人摘取奏疏要点,书于黄
官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中改原行人而置,正九品。为行人司正官。二十七年改以进士充任,升品秩,正七品。掌捧节、奉使之事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官名。为行人司的长官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佐太子骑官备身正都督领太子骑官备身五职、太子骑官备身等,侍卫东宫。从五品。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属官。掌译朝鲜语之事。初置六人,后增至八人,六品二人,七品二人,八品四人。或于内务府佐领下选习者充补,或于凤凰城无品级通事内调补,皆为满员。
宋朝内侍阶官名。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