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鼓拽刺详稳司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旗鼓拽刺,掌旗鼓之事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旗鼓拽刺,掌旗鼓之事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醖造酒醴,供内府、祭祀、宴享、赏赐等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中政院·典饮局》。官署名。元初置嘉酝局,秩六品,隶家令司。至大二年(公元1309年)改典饮,两都分置,皇庆元年(公元1312年
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副长官,员额左右各一人。
封爵名。东汉末年吕布被封为温侯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吕布传》:“允以布为奋武将军,假节,仪比三司,进封温侯,共秉朝政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。统领本路军兵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本司事。太宗天会十年(1132)由南京路平州军帅司改置,治辽阳府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,一人,初为从六品,后改从八品,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、宾客及王、王妃膳食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官名。镇将副贰。隋朝上镇从五品,中镇正六品,下镇从六品。唐朝上镇二员,正七品下; 中镇一员,从七品上; 下镇一员,从七品下。官名。唐代在边防设镇,置镇将和镇副等,分上中下三等,上正七品下,中从七品上,
国民党政府规定,考绩只限于各机关中现职事务官之经过铨叙合格者,并须在该职任满一年。对于其他人员的考核则称为考成,其考核程序与考绩不同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几筵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下设司几筵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几筵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外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掌京师外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后加置,隶秘书省,置四员,从六品,为秘书郎副贰。官名。隋炀帝时置秘书佐郎,以为秘书郎的副职,唐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