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鼓拽刺
辽朝御帐、亲王及诸军掌旗鼓者,兼掌护卫之事。
辽朝御帐、亲王及诸军掌旗鼓者,兼掌护卫之事。
官名。清初设热河副都统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始改设都统,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,兼管热河地区(今属内蒙古自治区,一部份属河北省)蒙古人民事务,驻扎热河。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,刑部司
宫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,以宦官充任,掌出入宣奏,领宦官监守院门。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北周置,夏官府属官,员二人,统武候兵,下设武候率上士、武候倅长下士以佐其职。武帝时,增置武候上大夫、次大夫,位在其上。又分置左、右,称左、右武候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张茂时阴鉴曾任之,统兵,管理羌族事务,驻桑壁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职方司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向导处的主官,见“向导处”。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道正”。
见“资(1)”。
即“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