断司
官署名。宋朝司法机构之一。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大理寺置,由大理评事、司直、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,大理正详审其当否,签押盖印,注明日期,然后送议司复议。
官署名。宋朝司法机构之一。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大理寺置,由大理评事、司直、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,大理正详审其当否,签押盖印,注明日期,然后送议司复议。
使职名。掌天子车驾仪仗次第。唐开成五年(840)葬文宗,以兵部尚书王起为之。五代沿置,多以兵部尚书充任。宋初始改以他官充任,太宗太平兴国九年(984)始铸其印;真宗大中祥符(1008—1021)以后,
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简称。
使职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受禅,以摄侍中杨涉充任,奉受命传国八宝。翰林学士张策副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正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正。
①官员各司己职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无备而官办者,犹拾沈也。”② 由官方出面兴办的事业。
官名。宋置,为群牧司官员,掌每岁出诸州巡坊监,点印国马之蕃息者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群牧司》。官名。宋代群牧司以都监与判官为实际负责者,都监以武臣,判官以文臣充任。每年轮流检查诸州各养马坊与养马监,点印
旧以大拜称宰相。明清大学士如同旧之宰相,故亦以大拜别称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 由军学司改设,职掌不变,辖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六科。置处长一人掌处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六人,科员三十四人,普遍编辑员三人,兵事编辑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立皇太子,置同主管左、右春坊事二人,以武臣兼任。神宗升储又置。南宋因之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右春坊”。
传说舜时分天下为十二州,每州置长官牧一人,总管州事。《书经·舜典》:“咨十有(又)二牧。”尧舜时部落联盟中参加联盟的各部落集团首领。他们都是部落联盟议事会的成员,又各代表部落联盟督察所属部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