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捕盗司
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捕盗。设于诸府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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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元朝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军器监改置,隶卫尉院。二十一年,改武备寺。官署名。元代至元二十年改军器监为武备监,秩正四品,属卫尉院,掌缮治兵器,兼管受给。至于二十年,改称武备寺。见

  • 官署办事单位。北洋政府时始置,一般属于科,有的机关的股相当于科。其主官称股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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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史,即光尉大夫办公的官署,在长安城南。见《三辅黄图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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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 中设于政事堂,与吏房、枢机房、户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枢密院承旨司置,掌兵马名籍及卒校迁补、筑城垒、防戍战守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

  • 大加

    见“古邹大加”。

  • 升舍

    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,由内舍升补上舍。后武学、宗学亦行此制。参见“三舍法”。

  • 检校吏部尚书

    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享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
  • 追师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后九嫔及内外命妇冠戴制作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追师“掌王后之首服,为副编次,追衡笄。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,以待祭祀宾客。丧纪,共(供)笄絰,亦如之”。官名。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