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朝会、尊崇、庆贺、大婚、经筵、巡幸、耕耤各事,以及皇子公主婚嫁、册立册封、进书颁赏事宜。置署长一人,佥事、录事并鸣赞、序班等。
大司农属官。西汉武帝时置数十员,分部管理郡国均输、盐铁之官。平帝元始元年(后1)置十三员,人部一州,劝课农桑。皆属临时差遣之官。东汉定置一员,管理大司农所掌国库,秩六百石(一说千石)。三国魏亦置,七品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十四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锣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卫尉司。员额四人,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浙江部、刑部浙江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浙江部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属谒者台,员五十人,从八品,掌出使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九品下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微宗崇宁二年(1103)置为选人新阶官,取代旧阶、官军巡判官,
侍从官名。授未成年者。《梁书·文学·岑之敬传》: 年十六,策试擢为高第,“乃除童子奉车郎。”
即“平越中郎将”。
命妇封号。宋朝初年置,以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,宰相、使相、三师、三公、王、侍中、中书令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。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、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,其曾祖母、祖母、母亦得此封。外命妇名。《南齐书
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的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