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汉及三国魏均置军正,为军中执法之官。北周因之置军正大夫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尉迟迥传》:子惇, “军正中大夫、魏安郡公。”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补,以本部司员兼充。掌佐提调、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同品级官员调补之班次,有多途: 以开列具题调者,吏部尚书以五部、理藩院尚书调; 以保举调用年满更换者,户部三库郎中以宗人府理事官、部院宗室郎中、理藩院步军统领衙门内务府满洲郎中调;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见“书写”① 。吏员名。金置,即“书写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,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把原属国民政府的主计处,改为行政院的主计部,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,复改为主计处,仍为行政院的组成机构。参见“
官署名。宋朝翰林院置,掌抄写诏命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设待诏、艺学、书学祇候、学生等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小祭祀祝事。《仪礼·少牢馈食礼》: “小祝设盘匜与箪巾于西阶东。 ”《周礼·春官》太祝属官。有小祝,“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小祭祀将事侯禳祷祠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汉魏以来吏员的补用,多注重学识。汉初规定,学童能背诵经书九千字以上,乃得为吏。武帝时又规定,凡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,通一艺以上,可补为左右内史、大行卒史,比百石以下,补郡太守卒史。若
官名。隋朝因避讳,改中军将军置,为散号将军中三将军之一,正六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散官名。隋置,秩正六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