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 “太子食官令”的简称。②皇后属官,西汉置。属官有丞一员,主管后宫饮食。初隶詹事,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省詹事后改隶大长秋。东汉罢。金朝置为太后两宫属官,秩正八品。③东汉太常属官,每先帝陵置一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即“勒停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令、少令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最末一阶,秩从九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末阶,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下,称司引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本路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、镇防诸军。大定二十九年(1189)置于上京会宁府。设提刑使(正三品)、副使(正四品)领司事,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承安三年 (1198)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六品,掌东宫宿卫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东宫宿卫。
有实际职务的官职。对虚衔而言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囿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。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,与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相对称。设院长一人,由推事兼任。推事在六人以上的,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,管辖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