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统府侍卫室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侍卫事项。设中将侍卫长一人,少将副侍卫长三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从武官四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卫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校警务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警务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四十二人,中校参谋二人,中、少校副官二人;秘书一人,书记官二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雇员二人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侍卫事项。设中将侍卫长一人,少将副侍卫长三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从武官四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卫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校警务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警务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四十二人,中校参谋二人,中、少校副官二人;秘书一人,书记官二人,事务员二至四人,雇员二人。
地方行政区名。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县之统称。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县,故名。广西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与县平级,长官为土知县。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县,有县丞、主簿、典史等。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。参见“土司”②
参见“大理评”。官名,又称廷尉平,掌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俸比六百石。东汉只有左平而无右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三国时魏设此官,属廷尉。隋设此官,掌审核刑狱。
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。掌理关于作战负伤的军人治疗与优抚方面的工作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说:“专司收养受伤贼匪,为功臣衙。”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尚书省正副长官泛称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》附《徐嵩传》: “此年少落落,有端贰之才。”尚书省的副长官称端贰,即端副,如尚书仆射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·附徐嵩》:“此年少落落,有端贰之才。”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长官。简称奉天司郎中。乾隆六年 (1741) 设。蒙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妃嫔封号。西汉置,视二千石,比少上造。东汉亦置,无爵秩,岁时赏赐充给而已。汉末魏置为第五等内官。三国魏明帝太和(227—233)中定比视二千石。晋武帝重定内官,位三夫人九嫔之下,爵视千石以下。十六国前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参见“宗正丞”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为宗正寺长官卿的佐官,协助卿掌皇族属籍等。参看“宗正寺”条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下级军吏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:“城上十人,一什长,属一吏士,一帛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