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行政官吏和不任官职之人爵位统称。对军爵而言。②战国秦五等爵之第一等。参见“公”。爵位名。即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位的第一等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官署名。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(吏、户、礼)检法司,设司正二人,正八品,掌
官名。王莽居摄元年(后6)始置,秩如御史,听政事,侍旁记疏言行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居摄元年置,掌听政事,记录言行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居摄元年正月……置柱下五史,秩如御史,听政事,侍旁记疏言行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三军皆设尉,掌管卿将驾车之御官及士卒训练。《左传·成公十八年》: “晋悼公即位于朝,始命百官”,“卿无共御,立军尉摄之。祁奚为中军尉”,“铎遏寇为上军尉,籍偃为之司马,使训卒乘,亲以听
满语官署名。即“打牲乌拉衙门”。布特哈,意为“渔猎”。
①官署名。隋始置。有盐州牧监,隶陇右牧总监。唐朝沿置,又称监牧,隶太仆寺。分隋典牧署、牛羊署职能而设,依养马数目,以五千、三千、一千为率,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设监、副监以掌群牧孳课。明初亦置,又称群牧监
散阶称号。金朝置,为武职从八品上之封阶,乃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九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未置。清朝为武职正九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十七阶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始增此称。初,绿营正九品无封赠
官名,西汉置,掌领兵征伐或护卫、驻守。《史记·建元以来侯者年表·高昌侯董忠》:“忠有材力,能骑射……今为枭骑校尉,侍中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神龙二年(公元706年)诏举,冯万石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明朝武职土官,非泛指。设置于某些少数民族地区,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,无专职品级,世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