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知翰林院事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非常置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非常置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内侍省官员,统领内侍省契丹、汉人、渤海内侍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管理马厂之事。前藏设六品官二人,后藏设五品虚衔一人。缺出以大营官、边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六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掌司马厂事务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两晋、南朝宋、十六国南凉置。侍卫殿中,皇帝出行时随驾护卫,有时亦被派出宣诏及执陵等任务。西晋杨骏辅政时,曾给十人以充护卫。魏、晋八品。南朝宋时银印青绶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侍卫殿中,皇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北史·史宁传》:“(史雄)累迁驾部中大夫、司驭中大夫。”后分置左、右,称左、右司驭。正五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李穆传》:兄子崇,“周
官名。北宋置为宦官,隶入内侍省者转后苑散内品,隶内侍省者转后苑勾当事内品。宦官职名,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,于各省布政使司内设财政公所,或名度支公所。所内分科办事,其组织机构各省略有不同,山东布政使司所属的财政公所分设以下五科:总核科:掌复核各科收支款目、册籍,核定后由
金元时差役名。金代在农村中每村设一主首,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。元代在乡下设都,每都置主首,协助乡的里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。有些地方由里正专管催办钱粮,主首则供应杂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行政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行政院院长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尚食局的佐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