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督河道都御史
官名。明置,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铸印及颁发印信、收缴旧印。
官名。古代称北方少数民族为狄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貉隶一百二十人,掌管征貉(东北夷人之一族)所获俘虏以为奴者,以供“服不氏”役使养兽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置掌狄隶中士,正二命;掌狄隶下士,正一命。掌管俘
即“大理寺提点”。官名。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,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。
东宫武官名。隋炀帝改左右宗卫率为左右武侍率,唐初复旧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比部曹事务,属并省都官尚书。《北齐书·羊烈传》:“天保(550—559)初,授太子步兵校尉、轻车将军,寻迁并省比部郎中。”其职掌与“比部郎中”略同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,孙权曾行之。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司天监的长官。见“司天监”。
旧时对地方官府中幕友的俗称。其中负责钱粮者称钱谷师爷,负责诉讼者称刑名师爷,负责文书者称书启师爷。地方官的幕友。如清朝州县官的属员有刑名师爷、钱粮师爷等。见《清稗类钞·绍兴师爷》。
春秋时的军队建制。见“三军将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