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纂修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45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纂修官四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掌纂修律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45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纂修官四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掌纂修律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①按官职等级秩序提升任用。《荀子·王制》:“贤能不待次而举。”王先谦集解:“不以官之次序,若傅说起版筑为相者。”②又称待次,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选人经磨勘改为京官后,编排成甲,每甲数人,等待皇帝接见,方
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置,隶教坊,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,下设押班二人,有乐工百余人。掌军乐。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。南宋沿置。
秘书省的别称。唐代元稹《长庆集·天坛上境》诗:“野人性僻穷深僻,芸署官闲不似官。”参看“秘书省”条。
金朝军名。又称亲管猛安。合扎意为“亲近”。金皇室、贵族直接掌握的猛安军,金初只限隶于阿骨打、吴乞买、宗干、宗翰四人名下。阿骨打称帝后发展成侍卫亲军,隶侍卫亲军司。后改设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,分别管辖。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设,一人,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称通政卿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仍复旧制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,正三品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。十一年定员二十二人,正四品。其中十四员为“掌印云麾使”,分掌六所一卫下属十四司之印。六员为“掌所事云麾使”,分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、驯象六所日常所务。另
官名。唐朝尚书省吏部兵部南曹官,高宗总章二年(669)置,各一、二员不定,多由员外郎权判,掌核选人解状、簿书、资历、考课。
又作“奉辇大夫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舆局”。
官名。为中都官狱的长官。西汉武帝后置中都官狱二十六所,大所置令,小所置长,各掌本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