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


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三世在位,为国元老;司空融典职六年,勤劳不怠。其以憙为太傅,融为太尉,并录尚书事。”注:“武帝初以张子孺领尚书事。录尚书事由此始。”其后,灵帝又以“司徒胡广为太傅,录尚书事。”也有“参录尚书事。”汉以后,“录……事”日益增多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州伯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州行政的长官。《礼记·内则》: “州史献诸州伯,州伯命藏诸州府。”官名。也称“州长”,掌其州的教治政令等。《礼记·内则》下:“州史献诸州伯,州伯令藏诸州府。”管辖一方或若干部族的诸

  • 朝庭

    同“朝廷”。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:“四方饥馑,朝庭方以为忧。”参看“朝廷”条。

  • 夔府行省

    见“夔州路行省”。

  • 给事

    ① 即担任职役。汉朝常有此称。如以郎官给事尚书、黄门、谒者等,后亦渐入官衔。② 官名。北魏置。属内朝官,有内给事、内行给事等,还多被派到尚书各曹及东宫任职,如殿中给事、库部给事等,不仅处理曹务,还负有

  • 国史典书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秘书监著作局属官。庄帝永安 (528—530) 末,高法显为之,尔朱兆入洛阳,官守奔散,法显密理史书,得免遗失。

  • 右卿士

    官名。西周春秋时设置,参见“卿士”。

  • 陵寝礼部衙门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礼部分设于东西二陵管理陵寝事务之机构。为管理陵寝三衙门之一。掌理陵寝之礼仪与岁供物品,并管理判署文书。东陵陵寝八处,设掌关防郎中、郎中、员外郎等官,分掌东陵祭祀之事。西陵陵寝七处,设郎中、

  • 提法使

    官名。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始置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、简任。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,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

  • 王国斋帅

    官名。北齐于王国置斋帅四人,掌铺设洒扫之事。

  • 艺文监丞

    官名。元于艺文监置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人,从五品,为艺文监的佐官,助理本监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