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改枢密直学士置,属侍从职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,复旧名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侍卫处主事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,掌奉旨作画等事。官署名。辽代翰林院所属有翰林画院,设翰林画待诏,供内侍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翰林画院》。
宋、元“制国用使”省称。详见“制国用使”。
官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十三道御史而置。职掌因明旧制。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三年(782)置,以大理少卿崔纵充任,与汴东两税使总天下山泽之利。
官名。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秩四品,为参议厅的主官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 编纂条例,详核驳议稿件,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。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,由司员中选派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
官署名。职掌不详。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献曹史。
官署名。即将作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将作监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将作监为缮工监,将作监大匠、少匠改为缮工大监、少监,咸享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