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居左右平章事下,比唐朝尚书仆射。
流外官品级,自勋品至九品,共九级,唐朝用为诸司令史、赞者、典谒、亭长、掌固等吏职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郊野县邑民众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县士,中士三十有二人,府八人,史十有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野。各掌其县之民数。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。察其辞辨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。凡谏议大夫、司谏、正言,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,方为谏官。由他官领者,需知谏院,以两省官充掌供奉、谏诤。宋初不置,仁宗明道元年(1032)始置。知院官六人,以司谏、正言充任,由他官领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以满人充,简任。佐尚书管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名。北魏置,亦称“应诏”,为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 “时应诏左右赵桃弓与御史中尉王显迭相唇齿,深为世宗所信。”
官名。辽置,为北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北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宋、鲁等国置。宋国少司寇为执政之一,位在大司寇之下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五年》:“向为人为大司寇,鳞朱为少司寇。”鲁国铜器《封孙它盘》有“鲁少司寇封孙它”等铭文。参见“司寇”。
官名。汉代有籍田令及丞,属大司农,北齐始加署字,称籍田署令与籍田署丞,属司农寺。职掌见“籍田令丞”。
监狱类名。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,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,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。设所长一人,由该警察机关委派,并设医士、书记和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