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门下平章事、平章军国事、平章军国重事、平章政事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的省称。官名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贞观八年(公元634年),仆射李靖以疾辞位,诏疾少廖,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。”平章事
官名。唐设集贤殿书院,置侍读学士,备皇帝质问史籍疑义。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集贤殿书院》:“(唐)玄宗尝选耆儒,日一人侍读,以质史籍疑义。至是。置集贤院侍讲学士、侍读直学士。”集贤殿侍读学士,即集贤殿书院
监羽林士,即羽林监,初由中郎将和骑都尉监,后单置监,俸六百石。《后汉书·窦固传》:“显宗即位,迁中郎将,监羽林士。”参看“羽林监”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,隶詹事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改隶徽政院。秩正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,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泰定元年(公元1324年),改典设署。
监狱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刑部为法部,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。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,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,据《清史稿·刑法志》记载,此时法部监狱空虚,另设“已决监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由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改立,掌皇后所属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。置翊正令五员,正三品;丞四员,正四品。下辖两提举司、一提领所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年(1377)置神宫内使监,设令,正五品,丞,从五品,司香奉御,正七品,典簿,从九品。十七年改神宫监,改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,奉御一人,正八品。后再改置
泛指诸校或校尉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其宗族皆列校、郎将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诚伤偏裨列校,勤不见纪。”
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,常含贬降之意。晋朝沿用,指内侍、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。后世亦称。汉制,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,如《汉书·冯野王传》记冯野王“为大鸿胪,有司奏野王王舅,不宜备九
阶官名。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,秩正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八品上,称成愈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