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又称“东京统军司”。统领开、保、湖、宁、衍、连等州及顺化、来远等城兵马。官署名。辽代以辽阳为东京,东京都统军使司与东京兵马都部署司,为镇守东京的官署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和《
官署名。民国置。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。设于各省会、各行政区、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的地方,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,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于北京置。为行在六部之一,置官如六部之制。因明成祖朱棣本人常驻北京,故行在六部已行使六部职能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以六部官属移之北,不称行在。其留南京者,加“南京”字
官名。即太子内坊局。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官名。西晋置。驻益州,协助护西夷校尉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。
1、师和友的合称。王莽为太子置四师四友,俸同大夫。四师为师疑、傅丞、阿辅、保拂。四友为胥附、奔走、先后、御侮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2、既是师也是友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嚣素谦恭爱士,倾身引接为布衣交
①使者统称。《周礼·秋官·小行人》: “待四方之使者”。注: “使者,诸侯之臣,使来者也。”秦汉以降,大率交聘敌国、通接殊域、劳问远方、安辑新附、慰抚兵役、分给赈赐、采风俗、询民事、究吏治、察狱讼、搜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初二十人,后改无定员。皆未入流。雍正七年 (1729) 裁。明至清初教坊司所属俳优的领班。见“和声署”。
禁军名。后唐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唐清泰元年(公元934年)六月改捧圣马军为彰圣左右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