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侍尚书
官名,汉置,掌丞相御史事。常侍尚书,即常侍曹尚书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四年春,罢中书宦官,初置尚书员五人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旧仪》云尚书四人为四曹:常侍尚书主丞相御史事,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,户曹尚书主庶人上书事,主客尚书主外国事。成帝置五人,有三公曹,主断狱事。”
官名,汉置,掌丞相御史事。常侍尚书,即常侍曹尚书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四年春,罢中书宦官,初置尚书员五人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旧仪》云尚书四人为四曹:常侍尚书主丞相御史事,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,户曹尚书主庶人上书事,主客尚书主外国事。成帝置五人,有三公曹,主断狱事。”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忠训郎。② 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宦官名,改内西
官名。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掌式上士,秩正三命。式指仪节,掌式上士,为掌宫廷仪式之官。相当于明代司礼监的职任。《隋书·田仁恭传》记田仁恭“在周以明经为掌式上士。”其副职为掌式中士,正二命。
官名。同“准人”。西周置。主狱讼刑罚。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“立政:任人,准夫,牧,作三事。”参见“准人”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支散军粮、验军户实给、均军户差役、劝农耕种,禁杀牛马,禁贩私盐和酒等。其佐官有副使,正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(公元1488年)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,陛见,“赐大红织金衣一袭。”
官名。北魏等置,从六品上,为中军将军的属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(更始乃封)执金吾大将军廖湛为穰王。”
见“贺生辰国信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分领在京留守前卫、龙骧卫、豹韬卫,在外湖广都司、福建都司、福建行都司、江西都司、广东都司、湖广行都司、兴都留守司、直隶九江卫,及南京前军都督府所属各卫。但只有统兵权,发兵之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金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。唐朝定置为户部金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珍大夫、司金郎中,寻各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,不预司务,神宗元丰(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