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布政使

布政使

官名。亦称“藩司”,或称“方伯”。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。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设,一人,秩正二品。十四年增设左、右各一人。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十三布政使司之制。初置藩司,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,与六部均重。后专设总督、巡抚等官,其权渐轻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 中沿设。康熙六年(1667)去左、右系衔,止设一人,为从二品。全国十八个直省,共设十九人,唯江苏设二人。台湾省亦曾设一人。自乾隆(1736—1795)以后,督抚成为固定之封疆大吏,布政使遂为属官,与按察使合称两司。


官名。明洪武九年撤销行中书省,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,每司设左、右布政使各一人,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。后又设总督、巡抚,布政使的职权渐轻。清朝定为总督、巡抚的属官,只管全省的财赋和人事,与专管“刑名”的按察使并称两司,为从二品。康熙年间,又改前制,每省只设布政使一人,不分左右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布、按二司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浒墅关监督

    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设,为浒墅榷关之主官。大关在苏州府长洲浒墅地方。掌理征纳货税,船料及牲畜税。雍正二年(1724)改由苏州织造兼充。

  • 权发三司使公事

    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
  • 公府铠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置于丞相府,有掾、属各一人,掌戎杖器械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,蜀吴无考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,设铠曹属一人。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

  • 三尹

    清朝县主簿之别称。

  • 府判

    宋朝诸府判官简称。

  • 右独鹿王

    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朔方王之下。

  • 瞽师

    官名。春秋置。掌乐官。《淮南子·缪称训》“侏儒瞽师,人之困慰者也,人主以备乐”。乐官、乐师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下》:“(建武十三年)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、郊庙乐器。”注:“瞽,无目之人也,为乐师,取其无所

  • 掌醢署丞

    官名。即掌醢丞。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副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
  • 信人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奉命出使。《墨子·号令》:“外使者来”,“若行具,必使信人先诫舍室。”

  • 部司马

    官名,汉置,属部校尉,俸比千石,掌领兵。参看“部校尉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