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都水丞
官名。西汉置,属左冯翊,为左都水长副贰,掌水利事务。
官名,汉置,属左冯翊,佐左都水长掌池沼灌溉、保护河渠等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左冯翊,为左都水长副贰,掌水利事务。
官名,汉置,属左冯翊,佐左都水长掌池沼灌溉、保护河渠等。
即长大夫,执政官长。《诗经·小雅·雨元正》: “正大夫离居,莫知我勚。”
冠名。即柱后惠文冠、獬豸冠。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。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、使节也用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: “法冠,一曰柱后。高五寸,以为展筩, 铁柱卷, 执法者服之,
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省称为“中都大官”,并与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合称为“三都大官”。掌刑狱,听理民讼,权势很大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及胡汉重臣,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。孝文帝曾使其弟咸阳王元
官名。西汉武帝元鼎二年(前115)始置,秩二千石。初欲以主盐铁收入,因杨可告缗后上林苑保管财物众多,乃令主上林。凡上林诸机构、库藏,离宫禁苑农田水池禽兽及供宗庙用牲,均归其职掌。元鼎四年悉禁郡国铸钱,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实业事项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改崇政院直学士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名枢密院直学士。
官名。晋朝置,公府属官。
官名。明、清时外省派驻京师传递文书之官员。简称“提塘”。掌递本省与各部院往来文书,并负责领送颁给本省官员的敕书及州县印信。清制,各省派驻京师者共十六人,隶兵部捷报处。由督抚于本省武进士、武举人及候补、
阶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皇城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西夏后期亦置,品阶不详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改骁骑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二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
官名,汉置,为县属吏,掌神庙祭祀之事。汉朝廷置庙令,郡国置监庙掾,县置庙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