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寺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,汉哀帝时置,掌帝太后中安宫车马,秩中二千石。参看“中安少府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诸司吏人出官后,任官期满,复归司任吏职差遣,称归司官。宋制,诸司吏人任职期满得依法出职升为低级官员。出职吏人在任官期满后有的仍继续回归本司担任吏职,称为归司官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,掌东宫首饰、衣服、巾栉、膏沐、服玩、仗卫等事,隶司则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首饰、衣服、中栉、膏沐、玩物、仗卫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
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(武平五年(574)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 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职掌辅佐堂官,综核各司事务,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。
官名,汉置,掌太公舆马。《史记·高祖公臣侯者年表》:“戴(敬侯彭祖),以卒从起沛,以卒开沛城门,为太公仆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置,掌煮皮为胶,以供诸司之用,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
官名。秦置,西汉因之为加官,加此得给事宫门之内,故名。多加于中郎、侍郎、郎中,故亦称黄门侍郎、黄门郎。据丁孚《汉仪》,皇后官属又有给事黄门四人,比黄门侍郎。至东汉末献帝时,初置给事黄门侍郎,员六人,出
吏名。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。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。书吏名。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,负责发送文书、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。参看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书吏经制额缺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