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讲经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“诠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一六○)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二十四苑之一。隶金台监,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
官名。明清置。详见“工部侍郎”。
官名。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。宋朝始置,称“知某府事”,简称“知府”。掌教化百姓,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奉行法令条制,宣读赦书,举行祀典,考察属官,赈济灾伤,安集流亡,以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等事。视本府地望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佐小医下大夫治疗民庶疾病。正三命。官名。见“小医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尚书民曹长官,隶左民尚书。六品。晋分置左、右民曹郎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民曹长官,属左民尚书,六品。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
道官。明朝置,一人,掌太和山(即今湖北、陕西两省边境的武当山)道教事务,由道士担任。
指刺史。汉制,州刺史以六条考察所属吏员,因而称剌吏为藩条。《晋书·应詹传·论》:“入居列位,则嘉谋屡陈,出抚藩条,则惠政斯洽。”《隋书·公孙景茂传》:“景茂修身洁己,耆宿不亏……宜升戎秩,兼进藩条。可
宰相的别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蒋济传》:“位备宰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