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部尚书

工部尚书
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尚书省工部长官,员一人,正三品,掌百工、屯田、山泽之政令。唐朝沿置。中叶后渐成虚衔,部务由侍郎主持。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,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司平太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再改冬官尚书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宋承唐制,因城池土木工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,尚书无所掌,为三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 始实掌本部事, 从二品。 掌百工水土之政令,稽其功绪施以赏罚。南宋初,尚书与侍郎仅置其一,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时各置一人。辽南面官亦置。金熙宗天眷三年。(1140) 置,正三品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定制三人,正三品。明初沿置,员一人。洪武六年 (1373) 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改正二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升正一品,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宣德 (1426—1435)中,以尚书或侍郎一人提督易州山厂。嘉靖 (1522—1566) 中革,改设主事管理,又以工程浩繁,增置尚书一人,专督大工。永乐 (1403—1424) 迁都前曾置行在六部,设尚书。迁都后官署北移,不称行在,原南京官署加南京二字,亦置尚书一人,秩同北京。仁宗即位,复称行在,除南京字。正统六年 (1441) 复永乐迁都后制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原工部承政为尚书,综理部务。满、汉各一人。初满员正一品,汉官正二品。十六年改均正二品。康熙六年 (1677)复旧品秩,九年仍改定正二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 均升从一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革工部,遂废。


官名。隋始设工部尚书,掌管工程建筑,为工部长官。汉朝的水土工程虽也归司空掌管,但司空并非掌管工程的专官,而是与太尉、大司马、丞相共同执政的官员;尚书中也无专管工程的;所有的工程,实际职务都在将作寺与都水台。隋以后,历代都设工部尚书。唐宋以后,工部为六部中最末一部,郎官的升迁总是从工部开始,工部尚书是尚书中资历最浅的,明朝还有时以总工头为工部尚书,添设在正员以外。后代也称工部尚书为大司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六曹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工部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工部尚书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房

    官署名。宋朝置为六房之一。初隶中书门下,掌赦书德音、贬降责授、刑狱诉讼、擒捕旌赏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均设,分掌赦宥、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。清朝亦置,

  • 上林署提点

    官名。金朝上林署长官,主管上林苑事。章宗泰和八年 (1208) 设,秩从五品。大安二年(1210)罢。官名,金朝置。从五品,掌诸苑园池沼、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。其下有令,从六品;丞,从七品;直

  • 享国

    指帝王在位。《尚书·周书·无逸》: “肆中宗之享国,七十有五年。”

  • 历科

    明钦天监分科之一。清代改称“时宪科”,参见该条。

  • 月令师

    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,主时节祠祀。南朝宋亦置,在内外文武官数外,属职掌人,为低级职吏。官名,汉置,属司隶校尉或州刺史,掌时节祠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
  • 大司马长史

    官名。西汉哀帝元寿二年置大司马长史,俸千石,为诸吏之长,掌诸事务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大司马长史即大司马所属的长史,秩千石,为幕僚之长,佐大司马处理事务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)。到东汉,世祖

  • 牛马群子

    吏名。金朝置。简称“群子”,又称“扫稳脱朵”。群牧所小吏。选自各部家富丁多及有品官的子弟,管理牧放马、牛、羊群。

  • 小乐正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,位在大乐正之下,大胥、小胥之上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,大胥、小乐正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,大乐正以告于王。”

  • 民政厅长

    官名,民国时置,为民政厅长官,总理民政厅厅务。参看“民政厅”条。

  • 翊卫府亲侍

    官名。隋置,属翊卫府,掌侍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十二卫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