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河
官名。宋置,掌巡河道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巡检司》。
官名。宋置,掌巡河道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巡检司》。
汉朝选拔官吏的方式之一。汉朝选内朝侍奉官时,士人凡有一伎一艺为帝王所需者,经选拔即可为侍奉郎官。《史记·佞幸传》:“邓通,蜀郡南安人也,以濯船为黄头郎。”因能划船被选拔为划船的侍奉官,因其头戴黄帽,故
官署名。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僧人。设都纲、副都纲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,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。清沿其制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主收民租。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有仓曹掾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中仓曹史,似还应有左右或东西曹史。晋代诸县亦置仓曹,有掾与史,见《晋书·职宫志》。
官名。即县啬夫。县令别称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司空律》: “所弗问而久系之,大啬夫、丞及官啬夫有罪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。秦置,为县的行政长官,即“县啬夫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载:“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,祭青帝;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,作下畤祭炎帝;献公作畦畤栎阳祀白帝;汉高帝又立北畤祀黑帝;合为五畤,其地均在廱县。五祀既为祭祀五帝之地,故西汉设五畤尉以司
同“修仪”,见“修仪”条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清道副率。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。凡在任选人,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、监司、知州作举主保奏,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,经磨勘合格,授予改官状五份,即赴京等待班引,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,即成为京朝官。
爵名。周朝官制卿爵至春秋初期有上,下之别,后又分为上,中、下三等。中卿为卿爵第二等。《公羊传·襄公十一年》: “三军者何?三卿也。”何休注: “卿大夫爵号,大同小异。方据上卿道中、下,故总言三卿。”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