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按七察
明制,派御史巡按地方,其职任有七,称为巡按七察。其内容为:“雪冤狱,清军役、正官风、劾官奸、清属吏、正法犯、肃盗匪。
明制,派御史巡按地方,其职任有七,称为巡按七察。其内容为:“雪冤狱,清军役、正官风、劾官奸、清属吏、正法犯、肃盗匪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比御史台,有大中正一员,比御史大夫。
官名,西汉置,有的属太常,掌输入干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(属官有)均官、都水两长丞。”服虔注说:“均官主山陵上槁输入之官也。”槁,通稿,干草也。有的属少府,掌山陵税收方面事务。见《汉书·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。”
宋朝主管官员带“提点” 衔的各种机构简称。为提点在京寺务所、提点中太一宫所、提点建隆观所等。
官名。清朝西陵工部衙门之主官。乾隆元年 (1736) 设,一人,驻易州。下设员外郎六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二人,经承二人及守库把总、巡兵、匠役等员役。掌陵寝岁修工程之事及祭器、祭物之供给。宣统三年 (1
官名。北魏置,属门下省。掌起草诏令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上,位高于中书舍人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指皇宫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“武乃白太后曰:故事,黄门、常侍但当给事省内,典门户,主近署财物耳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华覈传》:“臣以愚蔽,误忝近署。”
管理街坊的小吏。《旧唐书》说:“百户为里,五里为乡。两京及州县之部内,分为坊,郊外为村。里及坊村皆有正,以司督察。”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户部尚书》。职役名。自秦汉以来,乡、里组织是县以下城乡共同的基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佐领之下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译名为“骁骑校”。